发布时间:2024-07-18
近日,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为表彰先进、鼓舞士气,进一步激发全体高校保卫工作者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下发了《关于表彰2023-2024年度高校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》,学院被评为“2023-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长期以来,我处始终贯彻上级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安全教育方针,坚持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工作原则,紧紧围绕“护航学院高质量发展”的中心目标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扛起“促教育发展、保师生平安”的政治责任。本年度,我处持续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全面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《福建省高质量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活动方案》(闽教安〔2023〕25 号)文件精神,深入开展防诈、消防应急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,履行日常安全检查职责,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排查、大整治、大教育行动,将日常安全巡查与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结合,部署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,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、消除安全隐患,预防和减少校园内交通事故,抓住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建立隐患清单,落实隐患整治,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。我处紧紧围绕南太警务培训中心建设、招生面试、全省高招录取等学院重点任务开展安保工作,安全、廉洁、高效完成了30余次学院重要接待引导任务,10余次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。通过不断强化组织建设,夯实责任链条,努力构建公安院校特色安全管理体系和育人环境,着力提升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“五防”安全建设能力和成效,确保学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,师生员工未发生严重人身财产损失,学院总体安全稳定,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井然。